中房网讯 (杨洋/文)5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显示,微信公众号“LINAN林安国际商贸城”因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主体公司林安(海口)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罚款1.4万元。
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市监龙处〔2021〕82号》显示,2020年12月22日林安(海口)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众号“LINAN林安国际商贸城”发布“林安国际商贸城”房地产广告。广告内容为“LINAN林安国际商贸城消息,醇热商贸新品上市,错过悔一生!林安旺市LOFT小金户,买一享二,稳赚双倍,LOFT格局小?林安层高5.4米小金户,让您大开眼界……”等广告,广告内容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事实。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依据相关规定和自由裁量理由,海口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林安(海口)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处广告费用二倍罚款1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