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78575066E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天路20号恒大空港中心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078575066E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3年09月11日 |
法定代表人 | 李连志 | 营业期限 | 2013年09月11日 - 2033年09月10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203333 | 发照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企业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李天路20号恒大空港中心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城市园林绿化;空调制冷设备安装;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产品);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企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李连志 |
执行董事,经理 |
李阳 |
监事 |
陆峥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333.3万人民币 | 20333.3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333.3万人民币 | 20333.3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22)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新疆白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 | 35388万元 |
滦平恒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 | 14783万元 |
恒大地产集团滦平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兴隆县恒信嘉成城乡开发有限公司 | 49% | 2940万元 |
承德恒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 | 1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21 | A级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91110000078575066E |
2 | 2020 | A级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91110000078575066E |
3 | 2019 | A级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91110000078575066E |
4 | 2018 | A级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91110000078575066E |
5 | 2017 | A级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91110000078575066E |
6 | 2016 | A级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91110000078575066E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5-31 |
处罚类型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决定文书号 | 京顺人社劳监罚字(2022)07号 |
处罚事由 | - |
处罚内容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依据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4)津0116执3412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 2024-03-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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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津0116执3412号 | ||||
省份 | 天津 | ||||
立案日期 | 2024-01-1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2021年8月工资差额2,569.6元、2021年9月工资差额5,500元;二、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销售佣金109,235元;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津0319民初2744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3)冀0111执852号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5-08 | 2023-10-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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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0111执852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5-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北勤悦电气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2万元及利息(其中,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0日起至偿还完毕之日止;以112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24日起至偿还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80元,减半收取计9690元,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冀0111民初211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3)粤0309执7546号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6-20 | 2023-09-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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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粤0309执7546号 | ||||
省份 | 广东 | ||||
立案日期 | 2023-06-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款项122000元及利息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粤0309民初14441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3)京0111执3823号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5-05 | 2023-08-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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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京0111执3823号 | ||||
省份 | 北京 | ||||
立案日期 | 2023-05-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支付原告服务费96.8720万元及利息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4320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3)京0113执6718号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2023-08-03 | 2023-08-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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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京0113执6718号 | ||||
省份 | 北京 | ||||
立案日期 | 2023-08-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给付北京逸洋思越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37 363元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京0113民初588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3)冀0623执689号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2023-04-14 | 2023-06-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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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冀0623执689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给付 | ||||
执行法院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2民初43209号法律文书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3)京0105执12441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3-04-06 | 2023-05-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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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京0105执12441号 | ||||
省份 | 北京 | ||||
立案日期 | 2023-04-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京顺劳人仲字[2022]第7813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京顺劳人仲字(2022)第781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2)京0113执9748号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2022-12-30 | 2023-01-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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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京0113执9748号 | ||||
省份 | 北京 | ||||
立案日期 | 2022-12-3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洁卡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398 591.5及利息(以398 591.5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二、被告北京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洁卡科技有限公司质保金12 327.57及利息(以12 327.57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京0113民初1669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2)冀0110执2233号 |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2022-07-06 | 2022-12-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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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冀0110执2233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7-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被告石家庄伟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支付原告赶工奖31555.4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8.9元,减半收取计294.45元,由被告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被告石家庄伟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鹿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10民初625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2022)冀02执10409号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15 | 2022-08-2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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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冀02执10409号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2-06-1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法律文书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209民初562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203333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3年09月11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北京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0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