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087950489Q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1幢3层K区319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087950489Q | 登记机关 |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4年02月25日 |
法定代表人 | 丁芯星 | 营业期限 | 2014年02月25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4年02月29日 |
企业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1幢3层K区319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丁芯星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高磊 |
监事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万人民币 | 1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1)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上海禾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100% | 100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8 | A级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10118087950489Q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1-10 |
处罚类型 | 其他违法 |
决定文书号 | 沪税稽三罚(2022)5号 |
处罚事由 | 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2018至2020年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且无法整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2000元。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沪0118执14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1-02 | 2024-02-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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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8执14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1-0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东方拜尔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393,018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2,393,018元为基数,按照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LPR)的标准,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 二、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东方拜尔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682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9464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0-08 | 2023-11-2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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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9464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10-08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昀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605,553.14元; 二、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昀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644.40元,由被告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8民初192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7555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2023-07-25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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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7555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7-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11,085.54元; 二、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10万元; 三、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511,085.54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50.80元,减半收取计4,725.40元,由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8民初2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5029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04-06 | 2023-05-1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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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5029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4-0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依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支付申请人L某某经济补偿金计人民币15862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L某某2021年1月至2月的工资计人民币16268.4元。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静劳人仲(2022)办字第12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5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沪0118执4633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2023-04-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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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沪0118执4633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3-04-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天园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818,271元;二、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天园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4,043,166元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0年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775,105元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2年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346.16元,减半收取计22,673.08元,由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8民初1962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6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执6094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8-04 | 2022-11-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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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沪0118执6094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2-08-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旗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301,871.27元; 二、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旗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息[以1,301,871.2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1年1月30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8民初2181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7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执6086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8-03 | 2022-09-21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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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沪0118执6086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2-08-0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旗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6,684.85元; 二、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旗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息[以56,684.85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4月1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8民初2181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8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执5581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7-05 | 2022-08-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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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沪0118执5581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2-07-05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487,713元; 二、原告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款人民币487,713元范围内,对本案所涉工程的折价款(或拍卖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利息[以本金人民币451,452.40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8日起算;以本金人民币32,634.60元为基数,从2018年1月31日起算;以本金3,626.1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31日起算;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以上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 四、原告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财产保全费人民币3,603.70元,均由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8民初1731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9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执5503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7-04 | 2022-08-0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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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沪0118执5503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2-07-0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判令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L某某修复费14,306.51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L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鉴定费24,000元,审价费用2,000元,合计26,000元,由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8民初701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0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执5316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6-24 | 2022-07-1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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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沪0118执5316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2-06-24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变更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8民初19129号民事判决为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L某某赔偿损失342,258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453元,减半收取4,726.50元,由L某某负担1,924.50元,由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8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443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4,574元,由被上诉人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69元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2民终246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1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沪0118执4935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6-13 | 2022-07-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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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沪0118执4935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2-06-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升衡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票据款42,576元; 二、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升衡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逾期利息(以42,57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1年10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64.40元,减半收取计432.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沪0118民初60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2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沪0118执12746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1-12-13 | 2022-01-1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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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1)沪0118执12746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锦澄实业有限公司保修金185,516元; 二、被告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锦澄实业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185,516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4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8民初17225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04-18 | 增值税 | 1075375.61 | 0.0 |
2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04-18 | 个人所得税 | 26825.17 | 0.0 |
3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04-1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4355.72 | 0.0 |
4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04-18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100.02 | 161.54 |
5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10-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911.39 | 4872.0 |
6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10-23 | 增值税 | 1054742.28 | 69600.02 |
7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10-2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776.94 | 484.62 |
8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07-14 | 增值税 | 1054742.28 | 94190.48 |
9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07-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911.39 | 6593.33 |
10 | 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07-14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453.86 | 323.08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4年02月25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上海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26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