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13211877858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路北侧公园路东侧(人民中路526号)六层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3211877858 | 登记机关 |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4年10月29日 |
法定代表人 | 杨通 | 营业期限 | 2014年10月29日 - 2034年10月28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5月04日 |
企业地址 |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路北侧公园路东侧(人民中路526号)六层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由房屋租赁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房屋拆除服务,土石方工程、室内装修装潢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酒店类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李晓程 |
监事 |
杨通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浙江瓯瓴实业有限公司 | - | - |
企业法人 | 浙江瓯瓴实业有限公司 | - | -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启住建消验字2022第0025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许可机关 |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始日期 | 2022-08-09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启水务202254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启东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8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43公顷,临时占地3.42公顷。项目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五个防治分区。 二、挖填土(石)方量 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35.0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3.43万立方米,填方21.58万立方米,借方8.15万立方米,无余方。 三、分区防治措施 (一)建筑物区 设置临时基坑截水沟。 (二)道路广场区 布设雨水管网、透水铺装;设置洗车池、沉沙池、临时排水沟、临时苫盖。 (三)绿化区 土地整治、布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绿化工程;设置临时苫盖。 (四)临时堆土区 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五)施工生产生活区 土地整治;撒播草籽;设置沉沙池、临时排水沟。 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五、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工程主要采用地面观测、调查监测和场地巡查的方法进行监测,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到设计水平年结束。本项目共布设监测点5个,其中绿化区1个、临时堆土区1 个、建筑物区1 个、道路广场区1个和施工生产生活区1 个。 六、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1156.6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83.7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83.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4.66万元,独立费用39.35万元,基本预备费1.37万元。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8482万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故本项目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07856万元。 七、管理 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项目如发生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及弃渣存放地等重大变更,须报启东市水务局重新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本局备案。 八、验收 项目完工后你单位应按《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束后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序号 | 3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启东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8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43公顷,临时占地3.42公顷。项目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五个防治分区。二、挖填土(石)方量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35.0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3.43万立方米,填方21.58万立方米,借方8.15万立方米,无余方。三、分区防治措施(一)建筑物区设置临时基坑截水沟。(二)道路广场区布设雨水管网、透水铺装;设置洗车池、沉沙池、临时排水沟、临时苫盖。(三)绿化区土地整治、布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绿化工程;设置临时苫盖。(四)临时堆土区土地整治;撒播草籽。(五)施工生产生活区土地整治;撒播草籽;设置沉沙池、临时排水沟。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五、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工程主要采用地面观测、调查监测和场地巡查的方法进行监测,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到设计水平年结束。本项目共布设监测点5个,其中绿化区1个、临时堆土区1个、建筑物区1个、道路广场区1个和施工生产生活区1个。六、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1156.6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83.7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83.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4.66万元,独立费用39.35万元,基本预备费1.37万元。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8482万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故本项目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07856万元。七、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项目如发生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及弃渣存放地等重大变更,须报启东市水务局重新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本局备案。八、验收项目完工后你单位应按《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束后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序号 | 4 |
许可文件编号 |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启东市水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4-25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8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0.43公顷,临时占地3.42公顷。项目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五个防治分区。 二、挖填土(石)方量 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35.0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3.43万立方米,填方21.58万立方米,借方8.15万立方米,无余方。 三、分区防治措施 (一)建筑物区 设置临时基坑截水沟。 (二)道路广场区 布设雨水管网、透水铺装;设置洗车池、沉沙池、临时排水沟、临时苫盖。 (三)绿化区 土地整治、布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绿化工程;设置临时苫盖。 (四)临时堆土区 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五)施工生产生活区 土地整治;撒播草籽;设置沉沙池、临时排水沟。 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五、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工程主要采用地面观测、调查监测和场地巡查的方法进行监测,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到设计水平年结束。本项目共布设监测点5个,其中绿化区1个、临时堆土区1个、建筑物区1个、道路广场区1个和施工生产生活区1个。 六、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1156.6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83.7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83.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4.66万元,独立费用39.35万元,基本预备费1.37万元。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8482万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故本项目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07856万元。 七、管理 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项目如发生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及弃渣存放地等重大变更,须报启东市水务局重新审批,其他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须报本局备案。 八、验收 项目完工后你单位应按《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束后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4-06-20 |
处罚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决定文书号 | 苏通启城执罚决(2024)7001号 |
处罚事由 | 建设单位未依照规定进行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
处罚机关 |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2-01 |
处罚类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 |
决定文书号 | 启综执罚(2022)第5036号 |
处罚事由 |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贰佰零玖元叁角陆分(¥132209.36) |
处罚机关 | 南通市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1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2024-04-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603.57 | 4577.82 |
2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2024-04-16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927281.85 | 231660.7 |
3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2024-04-16 | 房产税 | 245885.72 | 61471.43 |
4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2024-04-16 | 环境保护税 | 270554.78 | 145683.34 |
5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2024-04-16 | 土地增值税 | 886469.21 | 67551.21 |
6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2024-04-16 | 印花税 | 460877.34 | 0.0 |
7 | 南通启仁置业有限公司 | 2024-04-16 | 增值税 | 21203810.81 | 1365456.31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4年10月2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苏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1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