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上郡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MA2T7EAE17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办界首路266号海亮上府S-1#商业楼WS126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阜阳上郡房地产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MA2T7EAE17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08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阵营 | 营业期限 | 2018年11月08日 - 2048年11月07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企业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办界首路266号海亮上府S-1#商业楼WS126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张亚 |
财务负责人 |
王阵营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陶庆晨 |
监事 |
股东信息 (8)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安徽省中通置业有限公司 | 750万人民币 | 75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滁州恒巽置业有限公司 | 1600万人民币 | 16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滁州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 1700万人民币 | 17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滁州三巽置业有限公司 | 3400万人民币 | 340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 | 1145.5万人民币 | 1145.5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105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30 |
结束日期 | 2022-08-31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皖税许准﹝2022﹞1056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许可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开始日期 | 2022-06-30 |
结束日期 | 2022-08-31 |
内容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延期缴纳税款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阜阳上郡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3718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10-09 | 2024-04-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皖1204执3718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10-09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609f510dcd9645418f17362013c4828a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1204民初68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阜阳上郡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23)皖1204执2460号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2023-12-2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
案号 | (2023)皖1204执2460号 | ||||
省份 | 安徽 | ||||
立案日期 | 2023-07-1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阜阳上郡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东煌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支付工程款393018.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93018.7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浙江东煌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40元,由原告浙江东煌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负担759元,由被告阜阳上郡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348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皖1204民初3023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11月08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安徽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安徽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4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