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309220159N
地址:厚德路38号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2309220159N | 登记机关 |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14年07月04日 |
法定代表人 | 游嘉君 | 营业期限 | 2014年07月04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2年03月18日 |
企业地址 | 厚德路38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人员 (2)
游嘉君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游道明 |
监事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自然人股东 | 宋毅 | 3000万人民币 | 30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游嘉君 | 7000万人民币 | 70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游嘉君 | 7000万人民币 | 7000万人民币 |
自然人股东 | 游道明 | 3000万人民币 | 3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2)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2000万元 |
赣州赣农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70% | 350万元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Z-3607012022002 |
许可文件名称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许可机关 |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
开始日期 | 2022-01-11 |
结束日期 | 2023-01-11 |
内容 | 中国(赣州)华东国际商贸物流城C地块二期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1 | 2019 | A级 | 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 91360702309220159N |
2 | 2018 | A级 | 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 91360702309220159N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4-03 |
处罚类型 | 违反土地管理行为 |
决定文书号 | 赣市自然资处罚字(2022)107号 |
处罚事由 | 未审批 |
处罚内容 | 1、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用地行为;2.对非法占用的15.42亩土地罚款12.746万元。 |
处罚机关 |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702执924号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2024-07-16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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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702执924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2-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判决书主文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702民初70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791执恢510号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20 | 2024-06-1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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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791执恢510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12-20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协商一致,确认被告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赣州蓉江新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2021年7月1日暂计至2022年10月20日止的利息、违约金等946000元,小计5946000元;2022年10月21日起的利息、违约金等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4.4%计算至2023年2月20日止;2023年2月21日起的利息、违约金等,视被告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情况分别予以计算(详见本协议第三条); 二、原、被告协商一致,确认原告赣州蓉江新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为追索本案债权所花费的律师代理费30000元、案件受理费26369元(已减半收取),合计56369元,由被告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三、上述款项,被告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愿以先支付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利息、违约金,后支付本金方式于2023年2月起至2023年10月每月20日前归还600000元(含律师费、诉讼费),余款于2023年11月20日前全部付清;如被告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则2023年2月20日起的利息、违约金等,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则2023年2月20日起的利息、违约金等,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息随本清;且原告赣州蓉江新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就本案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被告Y某某、S某某、Y某某、W某某、赣州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赣州赣农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Y某某、S某某、Y某某、W某某、赣州君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赣州赣农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五、告赣州蓉江新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就此终结,原告赣州蓉江新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及各被告均不持有其他任何异议; 六、案件受理费2636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赣州仁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计入本协议第二条)。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调解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赣0791民初483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3 | 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 (2024)赣0702执926号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2024-04-08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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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赣0702执926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4-02-0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生效法律文书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702民初7439号民事调解书等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4 | 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赣0702执4444号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2023-07-17 | 2023-12-0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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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赣0702执4444号 | ||||
省份 | 江西 | ||||
立案日期 | 2023-07-1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截至2023年3月24日,被告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90921元、逾期付款利息21776元、质保金54332元,共计367029元; 二、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逾期付款利息10000元,由被告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357029元,上述款项由被告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80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40000元,于2023年7月30日前向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37029元,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在被告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每笔款项前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给被告; 三、若被告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任一约定期限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被告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实际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3年6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且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尚欠的所有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五、案件受理费3381.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江西嘉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并于2023年5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江西海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赣0702民初18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4年07月04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西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江西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6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1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