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太富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22MA45H7X27K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国贸B座1109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安阳太富置业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22MA45H7X27K | 登记机关 | 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7月19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耀岭 | 营业期限 | 2018年07月19日 - 2038年07月18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企业地址 |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国贸B座1109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和装修设计与施工;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以上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
主要人员 (3)
张耀岭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李景明 |
监事 |
赵刚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其他投资者 | 遵义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00万人民币 | 5100万人民币 |
其他投资者 | 遵义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00万人民币 | 5100万人民币 |
其他投资者 | 北京实地趋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00万人民币 | 4900万人民币 |
其他投资者 | 北京实地趋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00万人民币 | 49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安阳县)市监特(登记)准字﹝2024﹞第8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
许可机关 | 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4-01-1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电梯30台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安阳太富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2-06-20 |
处罚类型 | 安阳太富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决定文书号 | 安税稽罚(2022)1号 |
处罚事由 | 空 |
处罚内容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以及《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1年第5号)中相关内容:“有不申报行为,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前主动全额补缴应缴税款的,属于“较轻”的裁量阶次,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的罚款。”该纳税人于2022年5月17日,全额补缴应缴税款(完税证明票号:341055220500005819),对你公司少缴印花税8400元的行为处50%的罚款4,200元。(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1年第5号)中相关内容,“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违法行为,适用条件为“涉及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裁量阶次为“较重”,行政处罚标准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你公司“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发票违法行为处5000元罚款。 |
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1年第5号)中相关内容:“有不申报行为,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前主动全额补缴应缴税款的,属于“较轻”的裁量阶次,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的罚款。”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安阳太富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1执1003号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11 | 2024-01-03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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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1执1003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4-11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详见民事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豫01民初1136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安阳太富置业有限公司 | (2023)豫0522执1429号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5-16 | 2023-08-30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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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豫0522执1429号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5-16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2410672.49元;(二)被申请人就未支付的工程款2410672.49元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其中,77489.03元工程款自2021年3月15日起计息,1635654.14元工程款自2021年7月20日起计息,697529.32元保修金自2022年6月13日起计息,利率标准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申请人就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权,对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峰东路与西南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北京实地安阳紫薇公馆项目展示区室内外装修工程”的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享有有限受偿权;(四)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以及财产保全保险费3747.88元;(五)本案受理费28043元、处理费8413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
执行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2)穗仲案字第1070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7月19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河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河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