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3MA4PC17F23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福广社区西站路与福广路交汇处中梁滨江首府营销中心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常德市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703MA4PC17F23 | 登记机关 |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01月12日 |
法定代表人 | 金南 | 营业期限 | 2018年01月12日 - 2038年01月11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发照日期 | 2021年12月16日 |
企业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福广社区西站路与福广路交汇处中梁滨江首府营销中心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2)
张利芳 |
监事 |
金南 |
经理,执行董事 |
股东信息 (8)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长沙中梁恒置业有限公司 | 3290万人民币 | 329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长沙中梁恒置业有限公司 | 3290万人民币 | 3290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浙江盛鑫智能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750万人民币 | 750万人民币 |
合伙企业 | 沛县中梁荣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0万人民币 | 210万人民币 |
合伙企业 | 杭州宏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万人民币 | 75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常德市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湘0703执2836号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0-07 | 2023-12-19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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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湘0703执2836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10-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区支行与J某某于2020年8月18日签订的《个人购房/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 二、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区支行支付贷款本息合计489 954.13元(暂计算至2023年2月16日,自2023年2月17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等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三、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区支行支付律师代理费3 000元; 四、常德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J某某的上述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区支行对J某某名下位于常德市鼎城区中梁滨江首府10栋1102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 694元,减半收取4 347元,由J某某、常德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703民初954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常德市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3)湘0703执1939号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3-12-17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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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3)湘0703执1939号 | ||||
省份 | 湖南 | ||||
立案日期 | 2023-07-07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3 700元,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6 800元,常德市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6 900元。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湘07民终269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8年01月12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南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湖南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31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9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