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隽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53H7YW9T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40号2、3、4层(3层304)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中山市隽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53H7YW9T | 登记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07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沈宗荣 | 营业期限 | 2019年07月1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企业地址 | 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40号2、3、4层(3层304)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3)
李霄霄 |
监事 |
沈宗荣 |
经理,执行董事 |
马凡 |
财务负责人 |
股东信息 (2)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 | 1000万 |
企业法人 | 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 | 1000万 | 1000万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粤中)登字﹝2023﹞第44200012300126023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营业执照 |
许可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09-28 |
结束日期 | 2099-12-31 |
内容 | 变更事项:公司章程备案,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章程; 变更事项:联络员信息备案,变更前内容:王健,变更后内容:梁芷婷; 变更事项:住所变更,变更前内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8号远洋广场2幢办公楼1405号,变更后内容: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40号2、3、4层(3层304); 变更事项:董事、经理、监事备案,变更前内容:羊唯(监事);王健(执行董事,经理);,变更后内容:李霄霄(监事);沈宗荣(经理,执行董事);马凡(财务负责人);;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王健,变更后内容:沈宗荣;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中山市隽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
省份 | 广东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2-10-18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
移出时间 | 2023-10-12 |
做出决定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 |
序号 | 2 |
企业名称 | 中山市隽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
省份 | 广东 |
列入原因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列入时间 | 2023-08-17 |
移出原因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
移出时间 | 2023-10-12 |
做出决定机关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 |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07月17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广东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广东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0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裁判文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