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500MA73H7012H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成纪新城恒顺阳光城翡丽湾1幢商业1层107室-109室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500MA73H7012H | 登记机关 |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9年12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陶永红 | 营业期限 | 2019年12月16日 - 2039年12月15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 | 发照日期 | 2023年10月31日 |
企业地址 |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成纪新城恒顺阳光城翡丽湾1幢商业1层107室-109室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10)
张思华 |
董事 |
张瑜 |
监事 |
李俊琛 |
监事 |
王紫瑶 |
董事 |
贺迪 |
监事 |
郭憬栋 |
董事 |
陈德全 |
财务负责人 |
陶永红 |
董事兼总经理 |
马晨程 |
监事 |
高彦军 |
董事长 |
股东信息 (4)
股东类型 | 股东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缴出资(金额) |
企业法人 | 天水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071万人民币 | 7071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 | 18429万人民币 | 18429万人民币 |
企业法人 | 天水富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500万人民币 | 4500万人民币 |
法人股东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30000万人民币 | 30000万人民币 |
分支机构 (0)
公司名称 | 负责人 |
暂无数据 |
企业对外关系 (0)
企业名称 | 持股 | 认缴金额 |
暂无数据 |
测评排名 (0)
序号 | 获奖情况 |
暂无数据 |
序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许可文件编号 | 91620500MA73H7012H |
许可文件名称 | 营业执照 |
许可机关 |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始日期 | 2023-10-31 |
结束日期 | 2039-12-15 |
内容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序号 | 2 |
许可文件编号 | 甘建房(开)6220236480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许可机关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开始日期 | 2023-10-07 |
结束日期 | 2026-10-06 |
内容 | 新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贰级 |
编号 | 评级年份 | 企业名称 | 英文名称 | 信用等级 | 证书编号 |
暂无数据 |
编号 | 评价年度 | 纳税人信用级别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暂无数据 |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3-05-19 |
处罚类型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
决定文书号 | 天麦人社劳监罚决字(2023)第02号 |
处罚事由 | 2023年1月9日,我局接到投诉称,该单位建设的翡丽湾阳光城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经查,该单位未按规定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属违法行为。2023年1月15日,我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天麦人社劳监令字2023第04号),要求该单位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人工费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将拨付情况报送至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但该单位逾期仍未拨付并报送拨付凭证。 |
处罚内容 | 2023年1月9日,我局接到投诉称,你单位建设的翡丽湾阳光城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属违法行为。2023年1月15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天麦人社劳监令字2023第04号),要求你单位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人工费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将拨付情况报送至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但你单位逾期仍未拨付并报送拨付凭证。2023年4月28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你单位依法下达《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天麦人社劳监罚告字[2023]第02号)。你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向我单位提交《行政处罚申辩书》,经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申辩理由予以认可。相关证据:1、《限期整改通知书》(天麦人社劳监令字2023第04号)及《送达回执》;2、农民工工资专户银行进账流水及农民工工资拨付流水;3、《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天麦人社劳监罚告字[2023]第02号)及《送达回执》;4、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行政处罚申辩书》。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你单位处以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的罚款。 |
处罚机关 | 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依据 |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以行政处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1 | 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沪0110执1622号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2024-05-22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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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0执1622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4-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书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杨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0民初6087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执法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公示日期 |
2 | 天水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4)沪0110执490号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2024-01-24 |
被执行及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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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4)沪0110执490号 | ||||
省份 | 上海 | ||||
立案日期 | 2024-01-22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书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杨浦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3)沪0110民初12022号 | ||||
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行为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此处显示的信息为近30天内税务公示的欠税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时间 | 欠税税种 | 欠税金额(元) | 当前新发生的欠税额(元) |
暂无数据 |
* 历史信息来源于各官方网站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国家版权局等,历史信息仅供用户参考,不作为用户进行相关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一、同业情况
该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高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全国范围内,该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9年12月16日 ,属于中期进入市场。
该企业注册地址为甘肃 ,该省(直辖市)的房地产业企业密集程度为: 密集。
该企业所在省份甘肃共0亿元资金,占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总金额的0%。
二、信用情况
失信总览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异常信息
被执行人情况:该企业三年内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总数为2例。
裁判文书:该企业三年内所发生的的裁判文书共82起,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数量最多(图表中最多只显示前10),裁判判文书数量最多的年份是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