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一季度房地产持续回暖,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再创历史同期新高(2021年第43期)

2021-04-20 14: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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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1-04-20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一季度房地产持续回暖,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再创历史同期新高

——2021 年 1-3 月房地产行业数据点评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保持增长,再创历史同期新高

  2021年1-3月,商品房销售面积360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8%;比 2019年1-3月份增长20.7%,两年平均增长9.9%。商品房销售额8378亿元,增长88.5%,比2019年1—3月份增长41.9%,两年平均增长19.1%。

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及销售额同比增速

  2021年1-3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同比分别增长63.8%、88.5%,均实现了较为明显的增长。同比增幅较1-2月有所回落,主要是因为2020年1-2月房地产业受疫情影响严重,销售活动一度停滞导致基数较低。随着国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干预,自2020年2月中下旬开始,社会逐渐开始复工复产,房地产销售情况也出现明显改善。从与2019年同期数据对比来看,2021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均实现了良好增长,并创造了历史同期新高。

  在过去的一季度,我国房地产政策环境明显收紧。中央层面,在房企融资“三道红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两道红线”稳步落地的同时,自然资源部再推22个重点城市住宅用地集中公告、集中供应的“两集中”土地出让规则,央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整治行动,住建部接连奔赴上海、深圳、杭州、无锡、成都等热点城市督导房地产调控工作等。地方层面,上海、深圳、杭州、成都、东莞等城市“四限”政策再次升级,上海、成都、郑州等地提出建立健全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深圳、无锡、成都等地建立二手房价格参考机制等。

  地方调控政策频出侧面反映出2021年一季度部分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火热状态,也更加体现出政府坚定“房住不炒”的调控决心。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2021年重点工作部分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在中央督导约谈、地方贯彻落实的调控配合下,房地产投机投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将逐渐迈入良性平稳发展轨道。与此同时,伴随着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新型城镇化持续深入推进,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实力较强的三四线城市将有望脱颖而出,获得房企及购房者更多青睐。

  从行业发展来看,部分发达城市已进入存量房时代,二手房、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热度将持续提升。当然,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截至2020年末,仍有将近40%的农村人口,加上改善性需求,房地产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 全国商品房近一年月度销售面积及同比增速

月度数据方面,2021年3月商品房销售面积186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8.1%,较1-2月环比增长7.4%。尽管单月同比增幅较1-2月大幅下滑,但这主要是因为基数差异。客观来看,2021年3月18644万平方米的销售面积在2020年全年也能位列前三,表现不俗。在房地产调控趋紧的大背景下仍走出了小阳春,也从侧面体现了房地产业发展韧性十足。

 2021 年 1-3 月按物业和地区分商品房销售情况

  基于2020年1-2月房地产销售一度停滞导致基数较低的特殊情况,2021年1-3月各项销售数据同比增幅较上月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从分类物业销售看,住宅68.1%的销售面积同比增幅和95.5%的销售金额同比增幅均为最高,商业营业用房两项同比数据均垫底。

  从各地区销售情况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区域在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上均延续同比正增长。其中,东部表现最好,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及同比增幅均为地区最高;西部地区47.1%的销售面积同比增幅和东北地区51.1%的销售金额同比增幅分列两项数据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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