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告 2023-12-12 16:46:22 来源:中房研协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3-12-12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本期关注:11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0%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198.6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7.86%。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527.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2.7%;土地总成交面积766.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9.3%,成交金额374.2亿元,环比减少2.0%,成交土地均价4883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0.4%。
政策动态:自然资源部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湖北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海南现房销售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免存保证金;内蒙古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武汉优化人口落户政策;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郑州住房公积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苏州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广州、成都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温州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闻关注: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5%,居住价格环比持平;潘功胜提出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重大转型,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198.6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7.86%。四个一线城市中仅上海环比微涨0.67%,北京、深圳、广州环比下降,跌幅相对明显。其他重点城市中,7座城市成交量环比增加,大连成交量翻倍,涨幅高达222.63%,其次济南上涨62.93%,另5座城市涨幅在2%-12%之间;7座城市环比下降,温州下滑明显,跌幅近六成,其次福州、青岛分别减少46.60%、31.69%。9座城市成交量高于前四周平均水平,大连高出247.22%,涨幅居首;9座城市低于前四周平均水平,温州跌幅居首,减少32.78%。
从成交量来看,成都以36.09万平方米领先其他城市,其次杭州21.48万平方米,武汉、青岛、广州等5座城市在10万-20万平方米之间,其他城市均在10万平方米以下。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527.7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2.7%。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8.8%,非经营性土地减少60.4%。供应总建筑面积1093.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5.3%。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766.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9.3%。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29.9%,非经营性土地减少3.5%。成交总建筑面积1833.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2.6%。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374.2亿元,环比减少2.0%。其中经营性用地347.6元,环比减少3.5%;非经营性用地26.64亿元,环比增加21.1%。成交楼面均价2041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3.0%,成交土地均价4883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0.4%。
政策汇编
自然资源部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其中针对老旧厂区和产业园区更新,鼓励转型升级为新产业、新业态、新用途,鼓励开展新型产业用地类型探索;针对老旧商业街区和传统商圈更新,应注重保留特色业态、提升原业态、植入新业态、复合新功能,促进商业服务业和消费层级的多样化发展。土地使用年限方面,鼓励城市更新中灵活确定土地出让年限和租赁年期,可考虑采用少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或租赁年期供应产业用地,并允许根据需要予以续期。
湖北发布《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支持武汉等城市搭建住房供应链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通供需两端,坚持需求导向、以需定供,在收集分析购买、租赁、改造等多元化住房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精准开发和租售服务,更好实现供需的有效衔接。支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支持按“商改住”“商改公”进行规划修改,用于还建安置、养老产业、文体产业等项目用途开发建设。对购买商办类房屋实际用于个人居住用途的,参照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标准执行,可享受与住宅同等的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加大第4代住宅等高品质产品供给,对开发企业配置高于现行标准规范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给予免计容奖励,对“空中花园”“开放式露台”“风雨连廊”等不计入容积率。已公示且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海南发布通知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住房公积金直属管理局申请办理现房销售项目楼盘基础信息登记时,免存保证金。对已留存保证金的现房销售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解付保证金或解除保函。符合现房销售条件备案的,自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指导受委托银行办理解付保证金或解除保函手续。
内蒙古发布通知,2023年12月5日起,借款人夫妻双方在呼和浩特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为25倍。缴存职工在中心
申请办理商品房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购房贷款时,在无法使用贷款所购住房或提供其他符合抵押的房产办理抵押担保的,可阶段性采取自然人保证担保方式。
武汉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相关条件和办理规定。其中购房落户条件方面,取消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以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在市内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办落户。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入户办法,提高“居住年限”“缴纳社保”“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分值权重。
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向杭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郑州住房公积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多子女家庭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因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家庭年缴存金额或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提取。多子女家庭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可执行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目前可申请12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金额按照贷款最高额度执行,目前可申请100万元。
苏州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对于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层次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广州规范房地产经纪业务,包括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加强经纪从业人员管理;加强登记备案信息公示;明确服务内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服务费用;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规范合同签订;交易资金托管;保护个人信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
成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提出加强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涉房地产互联网信息平台和APP客户端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存量房买卖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及其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涉房地产互联网信息平台和APP客户端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客户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温州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合理确定土地供给、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推行企业“白名单”机制、加大减负增效力度、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探索“房票”用于购房首付、继续实施商品住房换购补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落实住房交易税收政策、优化销售方式支持住房消费共十项具体措施。
本周要闻
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5%,居住价格环比持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5%,环比下降0.5%。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0.3%,环比持平;其中租赁房房租同比上涨0.1%,环比下降0.1%。
潘功胜: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重大转型,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发表文章,提出主动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重大转型,战略上,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策略上,弱化房地产市场风险水平,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外溢,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 13:59
- 12:05
- 11:44
- 11:38
- 11:30
-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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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4
- 10:49
- 10:46
- 10:44
- 10:37
- 10:32
- 10:26
- 10:15
- 10:13
- 10:01
- 10:00
- 09:58
- 09:56
- 08:35
- 08:26
- 08:09
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 0.13%
- -0.91%
日期 | 指数 | 环比 | 同比 |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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