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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周报|2023年第52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市场成交面积持续上涨

市场报告 2024-01-03 10:32:06 来源:中房研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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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24-01-03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本期关注:12月制造业景气水平有所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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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309.72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5.85%。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573.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71.0%;成交面积944.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6%,成交总金额860.9亿元,环比增加76.7%,成交土地均价911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81.5%。

  政策动态:北京进一步规范房产经纪、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浙江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福州发布利用存量住房筹集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南宁加大商品房促销;三亚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

  新闻关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强调筑牢经济安全屏障,防范重点领域风险;1-11月国企利润总额41215.3亿元,同比增长7.0%。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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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面积309.72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5.85%。四个一线城市北京、广州成交量环比上涨,其中北京涨幅明显,为46.16%;上海、深圳环比下降,上海跌幅近三成。其他重点城市中,11座城市成交量环比增加,大连、武汉成交量翻倍,涨幅超过100%,另9座城市涨幅均在22%以下;仅青岛、苏州、福州3座城市环比下降,青岛跌幅明显,减少37.75%。15座城市成交量高于前四周平均水平,武汉高出191.32%,涨幅居首;3座城市低于前四周平均水平,上海跌幅居首,减少25.12%。

  从成交量来看,武汉以60.42万平方米领先其他城市,其次成都、武汉在38万平方米上下,青岛、北京分别为28.02万平方米和25.12万平方米,6座城市成交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573.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71.0%。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161.6%,非经营性土地增加177.8%。供应总建筑面积1202.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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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944.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6%。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20.3%,非经营性土地减少13.8%。成交总建筑面积2140.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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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860.9亿元,环比增加76.7%。其中经营性用地812.4元,环比增加92.9%;非经营性用地48.55亿元,环比减少26.6%。成交楼面均价402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81.9%,成交土地均价911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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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总

  北京印发《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备案时,应同步在平台完善从业人员实名信息。租赁企业还应当公示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押金托管银行账户和租金监管银行账户。租赁企业经营分散式租赁住房的,应当在经营的出租房屋内或网络服务端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办公地址、服务管家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电话、房屋使用安全提示等内容。

  浙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一般建设项目使用的临时用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主体项目批准面积的30%,且单块临时用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亩,确需超出的应开展节地论证。临时用地选址应优先使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使用后土地复垦难度较大的临时用地,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要求。

  福州印发《关于利用存量住房筹集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内合法建设的住宅、单位宿舍等存量住房,在满足房屋安全、符合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装修改造后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专业住房租赁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向自然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存量住房所有人购买或承租、合作经营等方式收集房源。严禁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和功能布局变相群租。租赁期限不得超过6年,合同期满后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盘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面向在城区工作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房屋租金应低于同品质同地段社会化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列入当年建设计划、纳入住建部年度建设项目清单,符合上级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市、区财政可根据实际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机构(企业),可享受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

  南宁发布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其中涉及稳定住房消费等方面的措施。提出加大商品房促销,继续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4条措施。组织各类“房地产+”促销活动,结合商贸、文旅、体育等领域自有活动开展异业联动购房推介。发动各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实际,自行开展面向本地、外地客群的商品房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在邕购房。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大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三亚发布《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的通知》,正式启动存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存量房交易时,不再需要卖方提前结清房屋现有贷款,即可通过线下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及相关抵押权登记。

  本周要闻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强调筑牢经济安全屏障,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报告强调,着力筑牢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屏障,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报告明确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提升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

  1-11月国企利润总额41215.3亿元,同比增长7.0%

  财政部数据显示,1-11月,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762285.3亿元,同比增长3.9%。国有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1215.3亿元,同比增长7.0%。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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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

1571.9

  • 0.13%
  • -0.91%
日期指数环比同比
2023.011569.9-0.97%-0.14%
2022.121572.1-0.92%-0.11%
2022.111573.9-0.12%-1.08%
2022.101575.8-0.20%-1.01%
2022.091579.0-0.02%-0.87%
2022.081579.3-0.0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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