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加大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实施机制,以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团体标准的应用示范为支撑,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我会将开展应用《百年住宅建筑设计与评价标准》、《绿色住区标准》实施项目评价认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标准应用
《百年住宅建筑设计与评价标准》(T/CECS-CREA 513-2018)、《绿色住区标准》(T/CECS 377-2018、T/CREA 001-2018)分别于2018年8月1日,2019年2月1日,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发布实施。应用这两项标准对百年住宅、绿色住区项目进行评价,旨在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出发点,评价认证一批具有示范导向型项目,提升人居环境建设水平,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居住生活需求。
二、评价认证
为保障评价认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实施,我会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作为第三方评价认证机构,对百年住宅、绿色住区项目进行评价认证。通过评价的项目可以获得相应等级认证证书,并可在项目开发过程获得评价认证专家团队全流程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百年住宅、绿色住区评价认证采信其他权威评价机构颁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星级证书,对相应的技术措施不再重复审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百年住宅、绿色住区评价认证以自愿为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2、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新建、既有及其它相关项目均可申报。
3、申报的项目应在当地有关部门落实项目计划、建设用地手续,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获得国家级、省市级政府部门立项(认证)的项目或示范工程项目可优先申报评价。
5、各地方房协、开发协会可统一组织申报,我会将协助各地方房协、开发协会对申报项目开展标准宣贯及咨询服务。
四、组织实施
《百年住宅建筑设计与评价标准》(T/CECS-CREA 513-2018)、《绿色住区标准》(T/CECS 377-2018、T/CREA 001-2018)可在中房网(//www.vrrey.com/)查询下载。评价认证工作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人居环境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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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0年5月9日